19日,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发布通知,2013年度济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终确定。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29元,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548元。
与2012年相比,参保企业职工、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所提高,其中济宁市2013年度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29元,比去年提高了229元,月缴费最高基数为10643元,比2012年提高1145元。目前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如按最低缴费基数,则每月应缴纳170.32元的费用。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即月缴费基数为2129元和3548元两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参保缴费。这两个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一年缴费一次,如选择2129元的档次,则每次应缴纳5109.6元,如选择3548元的档次,则每次应缴纳8515.2元。
另外,2013年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548元,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同一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为2%,即参保人员每月应缴纳70.96元。
据了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由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其中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最低缴费基数,300%为最高缴费基数。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57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41904元。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每年确定一次,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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