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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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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依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七号)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享受职工失业保险的有关医疗补助待遇。

  问;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是否可以不缴纳医疗保险金,如果没有缴纳,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是否需要补交。

  答:依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七号)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享受职工失业保险的有关医疗补助待遇。领取救济金期满后未就业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保。”

  另依据《关于调整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等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36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和实际缴费年限的,需按有关规定及选择的参保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补缴部分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从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林丽梅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享受失业保险的相关医疗补助。在本人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和实际缴费年限的,需退休时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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