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陷入一种误区,认为职工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了,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近日,记者从市社保服务中心了解到,15年是指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最低缴费年限,养老待遇的多少与参保人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退休年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等因素有关。
“这里的‘15年’是指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最低缴费年限,缴费低于15年就不能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对于这一规定的理解,市社保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在日常的经办工作中,工作人员发现不少参保人误认为养老保险只需缴纳15年,因此他们在缴满15年后就停缴了。
“国家在政策设计上并不鼓励个人只缴费最低年限。”该负责人解释说,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以及目前还在实行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都注入了多缴多得少缴少得机制,政策鼓励参保人员在基数上和缴费年限上多缴费。按照我国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月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由此可见,如果参保人员缴费至15年不再缴等待退休,那么他的养老待遇会大打折扣,“显然,缴费15年后不用再缴费是对法律的误解。一旦停保,不仅养老待遇要降低,而且参保人员的医疗风险也会集中体现,个人会失去应有的社会保障。”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