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选择201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4158。33元,调整后参保人员每月至少多缴41。5元,最多多缴69。07元。
为此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对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4158。33元,比之前的缴费基数3813元增加了345。33元。为缓解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压力,此前沈阳市就曾作过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60%、70%、80%、90%、100%当中的任一缴费档次比例进行缴费。这样算来,如果选择最高缴费档次即100%进行缴费,那么与之前的缴费比较,最多多缴69。07元,如果选择最低档缴费比例60%,那么最少多缴41。5元。
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解释,按照规定,如果参保者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选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的人员,需在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www。ylbxglzx。cn)或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2013年度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和档次选择申请表》进行选择,重复选择的以网上选择为准。缴费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再调整。根据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规定,仍旧是“多缴多得”的原则。参保者随着缴费数额增加,退休后所得到的养老待遇也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