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的统一布置,无锡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经实施,此次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涉及全市56.9万人,其中市区人均增资237元。据悉,这已是无锡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连续第9次上调。
据了解,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无锡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和定期生活费,于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参加无锡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2年12月31日前到龄领取养老待遇的市区街道集体企业退养人员、原郊区和新区征地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原郊区养老统筹小集体退休人员、市区街道福利企业二、三类劳动能力残疾人员,参照退职人员办法调整。
记者从无锡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获悉,2013年度增发部分于3月30日已发放到位。此次调整共为无锡市区38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普调了10%的基本养老金,同时为2.7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适当增发了养老金,增资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了2032.2元/月,预计全年将增加支出达10.8亿元。
调整办法
一是普遍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10%的增加额低于220元的,再增发80元,增发后的调整标准不超过220元。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其中,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月再增发50元。
二是适当增发。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发50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月增发500元,副高每月增发400元。
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从2013年7月1日起,参照调整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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