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企业退休人员再去取养老金时,您会惊喜地发现钱多了。4月11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3年养老金调整标准”,今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幅约10%。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4月份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
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备受关注。今年,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沈阳市人社局表示,此次涨幅在10%,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4月份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调整范围】
可以享受到这次调整的退休人员有哪些?市人社介绍,调整范围及时间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分两步实施。第一步,由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根据退休人员数据库现有信息,对符合《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0号)第二条(一)、(二)、(三)款,第三条条件人员先按规定进行调整,并于2013年4月30日之前将1至4月份调整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直发账户内,同时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网站“信息查询”栏生成《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明细表》;第二步,在完成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辽人社发[2013]10号文件第二条(四)、(五)款条件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养老金由市里统一进行核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比对后,再按规定调整,并从2013年1月份予以补发。对个别信息有误的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待信息核准后再予补发。
【帮你算算】
退休金涨了多少钱?
普遍调整计算公式:2元×缴费年限+不同退休时间段的固定增加额
例如,房晓淑是沈阳市一家企业退休职工,今年57周岁,2006年时退休,工龄一共32年。2012年沈阳调整退休金后每月养老金是1464元。按照调整养老金办法计算,房晓淑如此次增加的养老金额度是:32×2+90=154元。那么调整后,房晓淑的月养老金将达到:1464元+154元=16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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