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龄退休”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了,从2008年开始,全国人大代表就不断向大会提出关于“男女同龄退休”的各种建议,但让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孙晓梅略有遗憾的是,几年下来,“男女同龄退休”的政策始终没有得到最终落实。
而和孙晓梅一样,全国人大代表、市儿童医院副院长李秋也建议延迟女性退休年龄以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延迟退休可提高女性自我供养能力
“按照现行政策,我国机关企事业单位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且符合规定工作年限的,可以退休;司局级女干部、女性高级专家和县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此外,公务员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孙晓梅说,众所周知,退休后,人们的经济收入明显降低,而男女由于实行了不同的退休政策,让女性提前5年退休,这就导致相同条件的女性较男性的经济收入提前进入缩减期。
但如果实现“男女同龄退休”,延迟女性的退休年龄就能保证女性的经济收入,而退休后也就能更好地养活自己。
同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李秋也指出,和男性一样,女性的学历越高,就意味着她接受学习的时间越长、则工龄越短,比如,拥有高级职称的女技术人员,如果她们在60岁或之前就退休,退休金金额和社会福利就相应减少,极大地损害了女性的工作积极性,也是对女性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
因此,延迟女性退休年龄将更有利于改善男女之间的经济平等,让她们在自己的岗位上作出更多的贡献,同时,提高女性退休后的自我供养能力。
李秋认为,延长女性退休年龄,尤其是女性干部的退休年龄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可操作方式之一。
女工退休年龄应适度放开
孙晓梅建议说,男女干部,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可规定在60岁退休,但在满一定工龄,比如25年或30年的前提下,男女干部都可以自主选择提前退休。“即在保障性别平等权利的前提下,实行‘弹性退休’政策。并还应进一步放开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比如,男工人60岁退休,女工人可以延迟到55岁退休,但是满一定工龄后,男女工人都可以自主选择提前退休。”孙晓梅表示,这样既可以为那些有意愿的女工创造继续工作的机会,也可以照顾到选择提前退休的工人的需求。
实施“弹性退休”政策既可以保障男女性别平等权利,也能以小步渐进的方式适度提高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龄,并赋予男女工人根据自身实际弹性选择退休时间的权利。
孙晓梅认为,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在促进男女平等、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等方面具有实际意义,同时,实行“弹性退休”还有利于短期内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能够增加收入减少支出。为此,政府部门应在充分考虑就业、社会保障等因素后,探索实行“弹性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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