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泸州市已全面完成18。7万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任务,及时兑现补发了2013年1—4月份的基本养老金9690万元,从5月起纳入正常发放。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延续了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办法,普调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同时,继续对七类群体,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原工商业者、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2012年度内艰苦地区新增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倾斜。
全市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支出3230万元,年增加支出38760万元,2013年基本养老金支出预算总额达3604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