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异地已办退休来广州不能领养老金
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秦坐镇接访室,8个接访对象中有两位的问题都涉及异地退休为何无法享受广州退休待遇。
69岁的信访人刘卫真告诉杨秦,他与妻子两人此前在湖南益阳市办理了退休,后来入户广州。可是,两人加起来退休金只有3000余元,夫妻体弱多病,每个月光是看病就已经用去千余元,家庭生活拮据。
杨秦拿着文件耐心告诉他,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您已经在湖南领取了养老金,就没有办法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广州了。”
信访人王华带着存折来到杨秦面前。她告诉杨秦,她家公劳某出生于1940年7月,今年6月劳某的户籍从省内的开平市沙塘镇迁入天河区东圃。今年6月14日,王华在天河区东陂街社区服务中心为劳某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被告知,必须回开平市社保局开具中止领取养老津贴的证明。6月20日,王华从开平市了解到劳某只有在死亡或出国定居的情况下,才能停发65元/月的养老津贴。
“每月65元,什么也干不了。我家公已经73岁了,希望广州部门能与开平部门沟通协调停发养老津贴,让家公在广州参保,享受养老待遇。”王华说。
杨秦解释称:“你的家公在开平已经领取了当地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属于已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尽管户籍已经迁入广州,但按规定就必须继续在开平领取养老待遇,没有办法转移关系到广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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