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开通统筹区内市县间转移社保关系功能
为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安庆市、县间转移社保关系问题,日前安庆市就此出台了新规定。
根据规定,参保人在接收地办理接收函,转出地接到接收函后即可在系统中直接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但以下五类情形之一不予转移:已离退休的;未办理各险种停保手续的;各社保费有欠费的;正在享受社保待遇人员(含正在领取失业金或正在住院享受医疗、生育待遇或享受工伤待遇人员等);医保个人账户在转出地未支付完毕的;个人名下有预缴社会保险费的。鉴于医疗保险政策的特殊性,医保有欠费人员在转移社保关系时,按照"欠费核销、缴费年限核销"的办法处理。
按照市人社局规定,宿松县在金保系统中即时开通了统筹区内社保转移功能,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即日起可前往人社局三楼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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