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河南省睢县第一建筑公司员工徐本钦提出的其“个人养老金账户存在4960.64元空账”一事,河南省睢县作出回应称,这4960.64元已经产生了“过渡性养老金”。而实际上,过渡性养老金本应由财政部门支出,无需个人缴纳。
这也与睢县官方在《每日经济新闻(微博)》7月25日的报道中作出的回应大相径庭。7月24日,徐本钦向记者称,2004年11月,公司和169名职工缴纳了1986年至2004年的养老金共6022883.72元,现有3703944.53元从单位养老保险金账户中“蒸发”,徐本钦的个人账户亦有4960.64元的差额。
当时,睢县县委政法委督查科、人社部门负责人、商丘市信访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一致说法是:“徐本钦缴纳的‘视同缴费养老金’是1995年以前的社会统筹金,无法计入个人账户。徐本钦反映的情况是对文件理解有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徐本钦提供的单据上获悉,2004年11月11日按照睢县社保所的规定,他缴纳了个人应缴的养老金——自1986年至2004年一次性缴纳个人部分养老金8323元。
在2010年6月之前,徐本钦又按规定缴纳了个人应缴养老金4902元,累计共缴纳个人养老金13225元。但蹊跷的是,睢县职工退休保险管理所2010年11月3日首次给徐本钦签发的一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上却记载,他个人缴纳计入金额8264.36元。这比他实际缴纳的养老金13225元少了4960.64元。
本报刊发上述稿件后,河南睢县官方作出回复称,“经查,2011年12月,徐本钦办理退休手续时,月领养老金1844.20元,组成部分为:基础养老金895.32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95.40元、过渡性养老金853.44元(由其所提到的4960.64元产生),总计1844.20元。经过每年增资,现徐本钦每月领取养老金2229.20元。截至2013年7月,徐本钦已领到养老金43491元。”
根据河南省劳动厅豫劳险(1998)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建账户前(该省统一为1995年1月1日前)视同缴费年限(连续工龄)的1.4%,即全省职工1995年1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且享受过渡性养老金待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发现,短短的时间内,针对爆料人提出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流向谜题,睢县官方给出的回复出现了“新进展”,从基础养老金转移到了过渡性养老金。
连日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拨打人社部门负责人电话,均未能成功连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获悉,由社科院等4个团队参与设计的养老体系改革方案,最快将在8月底形成。随着方案的出台,养老金整体投资运营将取得实质性突破,整体内容还将包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等多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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