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肃北被列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肃北县坚持全面推行牧农村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至目前,共有4310名城乡居民参加了牧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7%,县政府还将城乡居民中央基础养老金由月55元提高到60元,共为1061名城乡居民累计发放养老金224万元。同时,全面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社会福利敬老院1所、社区日间照料室1个,投入资金完善了学习教育、文体娱乐、卫生保健、心理咨询等多项养老服务功能,切实改善了养老服务环境。认真落实养老政策,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4个,为城乡60岁以上老人建立基本数据库和健康档案,为393名老人发放“三老”补助金4.33万元,为277名牧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冬季取暖补助5.54万元。
与此同时,肃北县还将“为城镇7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助,提高全县8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列入十件惠民实事中,实现了全县7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月共享250元生活补贴,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月享受300元生活补贴的普惠政策。目前,累计为1059人次的牧农村70—79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6.48万元,为340人次的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9.46万元,实现了全县高龄老人津(补)贴全覆盖。
社会救助:关爱弱势群体
今年以来,肃北县制定出台了《肃北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办法》,修订完善了《肃北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肃北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今年共救助城市医疗对象23人,发放救助金6.24万元;救助牧农村医疗对象30人,发放救助金17.36万元;救助重大疾病对象15人,发放救助金9.7万元;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今年共为19户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金1.91万元。
为解决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通过发放实物煤或提供取暖补助两种方式,对全县1070户城乡低保家庭和牧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冬季取暖补助53.04万元。在春节期间为833户1582名城乡低保对象、31名优抚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39.67万元;向33名特殊供养群体对象发放生活补助金1.25万元。扎实推进帮困助学工作,实施“阳光圆梦”等助学工程,对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群体家庭的学生实施不重不漏的教育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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