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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调整幅度高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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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我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2013年1月1日起,我省将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与上年相比,月人均养老金增长幅度略高于10%。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20日前发放到位。此次调整涉及全省企业退休人员230万人。

  2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我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2013年1月1日起,我省将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与上年相比,月人均养老金增长幅度略高于10%。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20日前发放到位。此次调整涉及全省企业退休人员230万人。

  调整水平>>人均调整幅度略高于10%

  会议对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政策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

  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关于调整水平,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物价上涨水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以及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实际情况,我省最终确定了略高于10%的人均调整水平。

  据介绍,近年来,在“富民工程”的统领下,我省2010—2012年连续三年较大幅度超过国家标准提高养老金,三年的调整幅度分别达到13.3%、13.5%、15.6%,累计超出全国平均水平12.4个百分点,逐步缩小了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今年,我省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加居民收入的基本方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科学确定调待水平,努力为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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