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声落地"
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0号),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已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
"刚去查了工资卡,这个月多出788元,是不是涨工资的钱到了?"沈阳市民周女,说出了她对今年养老金上涨标准的困惑:"去年没到70周岁,涨了207元;今年加上70岁老人的20元补助,才涨了197元,这养老金到底咋个涨法?"
对号入座,看看您能涨多钱
在调整范围内的退休(职)人员,符合缴费年限要求(含视同,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
在此基础上,根据年龄、职称等不同,养老金分别再做相应增加。其中,符合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含)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80(含)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相应标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