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普遍调整计算公式:2元×缴费年限+不同退休时间段的固定增加额
1~3月份的养老金增加额部分,4月份一并补发到个人账户上
今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均涨10%左右。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4月份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
这次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的适用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该范围的人群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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