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
养老金调整方案确定,每人每月普遍上涨100元。并且根据缴费年限不同,缴费每满一年再增加2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适当倾斜。比如岁数越大增加的越多: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另涨40元,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另涨50元。
普遍调整结合适当倾斜
普遍调整按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一是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二是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调整范围为:从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三类人群适当多涨
适当倾斜政策对三类人群的养老金适当多涨。
1。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增加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增加80元,年满90周岁增加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0元、180元。
退休前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退休前没有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