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做出调整,其中70周岁以上人员最高月养老金达到766元。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这是成都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后的首次调待。
成都市已于7月11日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日前,成都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布《关于2013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这标志着成都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调整原则为:根据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成都市上一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率及物价指数等综合因素,作为计算调整养老金的依据。调整对象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保缴费,并仍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待将惠及56.97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待遇调整后,参保缴费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的人均月养老金达315元,其中70周岁以上人员最高月养老金达到7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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