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177元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已从2013年1月起全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平均上调10%,月人均增加177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1907元。
据了解,本次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群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挂钩,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原则,对70周岁以上企业离退休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离退休科技人员等群体进行适当倾斜。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内蒙古通过增加政府补贴等措施,累计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88.3亿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
目前,内蒙古已连续9次上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148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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