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陆续出现了几千万的国企下岗、失业职工。这个群体除极少部分创业成功外,绝大多数已沦为社会最底层、最贫困的弱势人群。
根据据各种数据和调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境遇实为悲惨,有些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未能解决。以下是该群体的共性。
一、经济补偿少。国企改制后,除了即将退休的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可以享受每月一百另五至三百多元少量的生活费以外,其他均被“买断工龄”后与企业脱离关系。这一笔名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少得可怜,中等城市的补偿金以实际的本单位工龄(其他单位工作年龄一律不算!)每年三百至五百不等计算,到职工手上的大多为几千元到一万多元不等,少部分有两、三万元。这些钱能做什么呢?什么都不能做,也不敢做啊!因为要用钱的地方太多太多。
二、再就业困难。下岗失业职工大多是40、50岁左右人员,受教育程度低、技术单一、学习速度慢,知识老化,原来国有企业思想模式难以改变。他们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求。而大量廉价农民工入城,更影响了他们的生存能力。农民工,家有土地,有生活保障。虽然国家出台了不少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政策,但收效并不明显。绝大多数下岗失业职工只能找到清洁工、打杂工等月收入五、六百的工种,少部分找不到工作的,生活艰难度日。
三、经济负担重。多数下岗失业职工的父辈没有社会保障,需要他们供养和医疗;他们的孩子读中学、大学甚至找工作需要很大的开支,要求他们尽到父母的责任。大多数下岗失业职工家庭收入低,不仅要负担上述开支,还要交纳社保、医保费用,目前个人每年需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普遍已达6000多元,甚至更高,而且还以每年正以10%的速度继续上涨。
四、心理压力大。大多下岗职工家庭关系极不稳定。如果是女方下岗或失业,这个家也许能保住,说白了,男人是能经受得住,在我们这个社会,男人应该承担家庭的职任,可如果是男方下岗,则这个家稳定性就很难说了。不可否认的是千万家庭有巨大的精神压力,不少濒临崩溃边缘。
五、有失社会公平性。这千百万的下岗职工中,有很大比例的干部。他们经历了从国家干部、企业干部、合同制工人和下岗职工这样的变化。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很痛苦的历程。与他们同样学历或在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同年人,工资水平相差大,福利待遇相差大。如果是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下岗,他们的补偿金是十几二十几三十几万,无须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工龄满三十年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就是在同一单位的干部地方干部和转业干部也极不相同——转业干部每月有上千元的保证金!
六、困境加剧。国企下岗职工,他们年轻时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后又为改革的大局作出了牺牲,现在却在贫困线上苦苦挣扎。随着社会的发展,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将陷入更深的贫困中。而要靠其自身改变这种现状是极其困难的。
我们的问题和意见是:大龄下岗职工可否享受提前退休政策?
根据我国的一些法律规定:“工作年限满三十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们的大龄国企下岗失业职工,可不可以参照这一条规定?我们以为是可以的。原因有两条: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公务员是法律上的“人”,国企下岗职工也是法律上的“人”,应该拥有这项权力。二是下岗职工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自己得养老退休金。少交几年,少得退休金呗。
为此建议:
因此,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参照《公务员法》研究、出台大龄下岗失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帮助大龄下岗失业职工度过难关,解决数千万家庭、上亿人口的民生问题,享受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共同成果,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