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多少?
问:我原来在国企单位,是干部编制,按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是55岁。从2000年至今,我跳槽去了一家民营企业从事产品开发工作,工程师职称,现在已经50岁了,该民营企业以我50岁为由,强行要我退职,理由是我已达退休年龄。请问这是否合法,我是否可维权至55岁才退职和退休?如果现在退职,我可获得什么补偿?
答:对女职工现岗位的认定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的,即不论原来身份是工人还是干部,其现岗位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凡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均应以现岗位认定其身份。其退休年龄,在工人岗位工作的按50周岁,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按55周岁。如达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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