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14。5万人、1580万人、476万人、489。6万人和353万人。被征地农民已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36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月人均提高206元;新农保和城居保实现制度全覆盖,为134万名城乡老年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15。7亿元;大幅提高失业保险金,月人均达625元,提高23。76%。
今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32。5万人、1585万人、476。9万人、490万人和355万人。要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未参保“老知青”及“小知青”等群体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加大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参保工作力度,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同时,抓好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工作,引导适龄居民积极参保。以高风险行业和事业单位为重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事业单位实现应保尽保。要研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基金预警机制,做好一次性御寒补助发放和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推进职工和居民
医保门诊统筹。
加强
社保经办机构平台和能力建设,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做好劳动关系认定、经济补偿金确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档案托管和促进就业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