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济南市城镇医保参保开始缴费
记者日前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本月起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开始,本次缴纳的是2014年度的居民医保。济南市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建设银行市内各营业网点均已可以受理居民医保参保、续保和缴费业务。
据介绍,2014年度济南市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将无法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济南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每人每年40元;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老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其他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400元;低保重残居民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补助。
据了解,市社保局发现有少数参保居民一次性将数年的医保费用存至医保卡金融区或使用每月返还的居民养老金作为医保费用等待批量代扣,还有的是使用银行自动缴费设备进行缴费操作,致使未成功缴纳医保费,导致无法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因此,市社保局提示广大参保居民,请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建行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现金缴费,缴费后索取银行盖章的缴费凭据,以确认您的缴费完成。
据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往年经验,缴费期的最后一个月,各建行网点都会出现排队缴费的情况,建议参保居民选择就近建行营业网点尽早缴费,不要拖到最后,避免因排不上队而缴不上费。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参保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内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的,个人负担20%,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担80%,起付线为20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个人负担35%,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担65%,起付线为4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个人负担45%,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担55%,起付线为700元。
居民医保参保人连续参保的,将可以享受到每连续参保一年提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1个百分点的待遇,但支付比例提高的上限是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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