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中国有四种养老保险计划,包括1951年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53年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09年推出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2011年推出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截止2012年底,各类养老保险参加人数已达到7.9亿,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约为3亿人,主要覆盖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亿人,参保对象为16岁以上农村居民以及16岁以上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还有约1000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公职人员。各类养老基金支出占GDP比重约为3.4%。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以及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贴自2002年以来一直在10%上下,大多数年份超过10%。中国养老保险在短时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这无疑是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但这一成就并不能缓和中国养老保险体系固有的矛盾与问题,其中最遭诟病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养老金存在较大差异,这一差异自1990年代中期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开始形成,一直悬而未决。尽管近年来连续上调企业职工养老金,但并没有明确的缩小差距的方案。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要积极推动解决养老金“双轨制”问题,再次明确了制度的最终统一是改革大方向。那么这个统一的大方向应是一个什么样的缴费和待遇水平?讨论这一问题,不仅是为了解决公平性问题,而且关系到如何维系一个全覆盖且财务上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
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及其公平性
中国的四种养老保险计划有着明显的差异,从养老金待遇看,退休第一年养老金替代率最高的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为退休前本人工资的75-90%,其次为基本养老保险,第一年替代率为社会平均工资的58.5%,最低的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大约为社会平均工资的20%左右。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最新发布的2011-2012年对全国28个省,10257个家庭中17708位个人的调查数据,机关事业养老金中位数为24000元/年,企业养老金中位数为18000元/年,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金的中位数在720-1200元/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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