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社会保险补贴与公益性岗位补贴10月起实行新发放形式
记者近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从10月起执行新发放形式,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从"代转代缴"方式调整为"先缴后补",公益性岗位补贴从"预拨付"形式调整为"先发后补"。
据悉,南宁市从2005年开始向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发放采取"代转代缴"方式,即就业困难人员经灵活就业资格认定后,向服务窗口申报审核,便可享受由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拨付的补贴。
而10月份执行的"先缴后补"方式,需要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经灵活就业资格认定后,先自行到其社保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征缴各网点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选择社会保险缴费档次,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后10日内准备有关材料到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审批合格后,补贴按照申请实际缴费标准的66%发放(缴费档次最高不超过100%,实际缴费不含滞纳金和利息)。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按月在其社会保险参保机构按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和标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于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内准备有关材料到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申报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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