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程序
一、工作程序
1、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
企业或职工个人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本,填报《许昌市社会保险统筹区域内异地流动申报表》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如果有欠缴需补缴的,应先打印《补缴单》进行补缴处理,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在县(市、区)之间流动的参保职工,要在系统内打印出《职工历年缴费工资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单》、《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单》各一式四份(调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调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调出企业或个人、调入企业各一份)。
2、省内(外)流动
企业或职工个人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本,填报《许昌市社会保险统筹区域外异地流动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有欠缴的须一次性补齐,补缴时先打印《补缴单》进行补缴处理,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打印出《职工历年缴费工资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单》、《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单》、各一式四份(调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调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调出企业或个人、调入企业各一份)。基金转移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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