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工作的铜陵籍人士王先生打电话向记者咨询:他以前在铜陵缴纳过若干年的养老保险,现在又在南京缴纳养老保险,他是否能把在铜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南京?
记者就地咨询了市社保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参保人员可以办理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但是对于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据介绍,按照现行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农民工,在省内跨地市就业、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手续?市社保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申请人携带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离职证明(或工作调函)等材料,到原参保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入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申请人如果在转入地区已经参加养老保险,转入地区的社保机构则会接受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市社保管理服务中心提醒市民:是否办理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参保人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工作地点是否经常变动,退休后预备在哪个城市拿退休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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