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黑龙江省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自2005年以来,解决了约110万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2009年12月,全省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2011年与新农保同地同步推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领取到农村社会养老金的老年人共计204万人。城居保试点覆盖298.65万人;全省现有134万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15.7亿元。
我省连续九年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由2005年的人均554元/月提高到2013年的1676元/月,增长两倍以上。在国家规定调整的原则基础上,我省历年调整幅度在东北三省都是较高的,今年调整幅度达到17.20%,高于国家规定标准7.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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