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
医疗保险政策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本次医疗保险费征收将按照2012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33元)的60%即2299。8元作为缴费基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不再以个人
养老金为缴费基数,统一按照2012年度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794元为缴费基数。
缴费档次及缴费金额为:
(一)灵活就业人员
1。A档按缴费基数的8。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11元/月)及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5%),年缴费金额2546。88元,预存金额2700元(含代理费);
2。B档按缴费基数的4。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11元/月)及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5%),年缴费金额1442。88元,预存金额1600元(含代理费)。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
1。A档按缴费基数的6。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缴费(11元/月),年缴费金额为1531。32元,预存金额1700元(含代理费);
2。B档按缴费基数的4。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缴费(11元/月),年缴费金额为1100。76元,预存金额1300元(含代理费)。
参保人员请在7月21日前,在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开户银行(中行)各营业网点就近一次性存足应缴费用,并请于2013年7月31日后到缴费银行打印扣款明细,若扣款记录不详请及时与市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系,以确保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另悉,在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2011年底开始使用中国银行《
医保缴费专用存折》缴费,尚未领取《医保缴费专用存折》的参保人员请速到
社保服务中心领取。联系电话:7215392、2352789、1323057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