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替代率,指的是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百分比。所谓养老金替代率低,则专指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一路走低,还是在养老金“九连增”背景下出现的,确实更发人深省。与此形成强烈反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不仅不低,而且很高。统计数据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达到了90%。
替代率的悬殊,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养老金双轨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公更在现实中被逐渐放大。双轨制以前,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替代率相同,双轨制以后,两者开始背道而驰。尽管企退人员养老金已连涨9年,翻了一番多,但大多仍在两千元之下,替代率在50%徘徊。在许多地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比企退人员多二倍以上已是常态。诸如“两个企业高工不如一个机关勤杂工”的情况比比皆是。
剖析企业养老金的替代率低的原因,现成的理由是缴费少、基数低。但事实上,缴费少、基数低是相对而言——以现行的缴费率计,企业缴20%,个人缴8%,合计28%。这样的缴费率很难再说低。28%的缴费率换来的是一二千元的养老金,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缴费,退休金比企退人员多两倍以上。双轨制导致的巨大待遇落差,在养老金替代率上淋漓尽致地反映出来。而跌到了国际警戒线以下的养老金替代率,更凸现出企业员工干得多挣得少的境况。
而透过养老金替代率,我们更须关注的是分配不公。且不说机关事业单位的薪酬非企业员工可比,而且无须缴纳养老保险金将来就有丰厚养老金,而即使企业员工愿意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为退休后提高养老金而现在多缴养老保险金,又有什么能力承担更多缴费支出?多缴养老保险金,前提须有薪酬大幅增加,水涨了才有船高,这个道理,既简单,又深刻。在工人不仅待遇偏低,还有下岗失业之忧的现实背景下,拿什么去“多缴”,又怎么指望以“多缴”换“多得”?
养老金改革,无论是缴费基数,缴费年限,还是打破养老金双轨制,都是非改不可。但养老金改革无法囿于养老金本身,而更要有分配制度改革为其拓出空间,引来活水,否则不是隔靴搔痒,就是扬汤止沸,更甚至“好心办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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