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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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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0号),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人社部门要求,4月份将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

  1949年以前

  1949年1月1日-1949年9月30日

  1949年10月1日-1953年12月31日

  1954年1月1日以后-2005年12月31日前

  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增加125元;

  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增加120元;

  增加113元,退职人员增加70元;

  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增加115元;

  退休的人员,增加90元,退职人员增加40元;

  退休的人员,增加45元,退职人员增加40元。

  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0号),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人社部门要求,4月份将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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