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正在加快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养老问题。只有建立全民养老保险体系,使每一名老年人能“老有所养”,才能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推出的重大惠民政策。
3年来,平顶山市实现了3次跨越:2009年,平顶山市建立了新农保制度,养老保险从城镇延伸到农村;2011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平顶山市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统筹城乡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6月底,舞钢市、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被纳入国家第四批试点范围,这意味着平顶山市所有县(市、区)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后,平顶山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将达330万人,参保率超过94%,60余万60周岁以上老人可直接领取每月60元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