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下沙一家企业上班,在总公司工作的前10年,公司一直没帮我交养老保险金,之后我换至分公司才开始买,买了8年。但是我马上就退休了,养老金还没买满15年。请问我能要求总公司补交前10年的养老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杭州市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第二条(三)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先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后开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如劳动者主张补缴此前的社会保险,以用人单位开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其他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但你没有积极主张你的合法权利,已经超过仲裁时效,因此你现在不能要求总公司补缴养老金。若你因此事提起仲裁或诉讼,存在被驳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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