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批准核销济宁市原山东机床附件总厂等8家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共计4069.23万元,有效解决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问题。
开展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核销工作,是党和政府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的重要政策措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核销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可以促进长期停产企业依法破产,减轻当地财政负担,保障困难破产企业职工切身利益。济宁市人社部门于2010年启动了破产企业核销养老保险费工作,积极争取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支持,分两批被省政府核销39家企业欠缴基本养老费计1.28亿元。
同时,济宁市人社局将尽快为8家破产企业职工办理续保手续,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切实解决破产企业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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