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临沂市住建委获悉,临沂市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作为维护建筑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征收工作,有力地促进全市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据统计,今年1到10月份,全市共累计收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3.4257亿元,与去年同期增长61%,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260%,市直及9县5区劳保机构全部超额完成当年任务。
目前,罗庄区征收额已经突破3000万元,河东区、经济开发区收缴额突破2000万元,莒南、蒙阴、郯城、费县、临沭等县区收缴率均达到较高水平。
根据规定,管理部门对不缴纳劳保金的工程项目,不予招投标、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未结清劳保金的工程项目,不予综合验收,不予验收备案;未规定缴纳劳保金的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对其以后新开工的项目,均不再签订缓缴合同,必须足额预缴劳保金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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