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社保服务中心获悉,我市社保机构与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达成协议,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在这两家银行异地领取养老金时将无需个人支付手续费。
我市自1996年6月启动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1997年1月全部取消企业代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但由于银行跨区域取款产生手续费,导致退休后离开本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待遇时,扣手续费问题长期存在。为减轻这部分群众的负担,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与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两家银行达成协议,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在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在异地银行取款产生的手续费由社保经办机构负担,不再由个人负担。
异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开设账户,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后,养老金发放由原来的拨入当地银行账户改为“汇入”异地银行账户。调整后,当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存折打印满后需要更换时,参保人不必再回参保地银行,可直接在居住地银行网点办理,实现了账户与人紧密“绑定”,进一步免除了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
据悉,我市现有企业离退休人员151630人,国内异地居住的人员达1500人,按目前的手续费标准计算,异地领取养老金手续费取消后,每年可为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节省手续费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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