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刘营伍乡前刘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20年前他在宁津县人寿保险公司入保,承诺每月发放20元“养老金”,但至今近20个月的“养老金”还未发放。
刘先生称,20多年前他在宁津县人寿保险公司入保,办理养老金业务,前期共交纳2000多元钱。之前将每月返还的20元钱直接打到邮政储蓄存折上,刘先生可去乡里的邮政储蓄柜台上直接领取。“自2011年开始突然不发了。”刘先生为此找保险公司反映,工作人员让本人携相关证件去宁津县人寿保险公司“见一面”,以确定此人仍存在。
于是,2011年7月份左右,刘先生在儿女的陪伴下,前往宁津县人寿保险公司,但主管人员不在,让其留下相关证件复印件予以办理。“回来后一等就是三个月,还是没办理。”刘先生再次与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回复称2012年年初一次性将一年拖欠的“养老金”予以发放。“但2012年之后又不给发了,非让本人每月去保险公司柜台取。”刘先生称,自己今年76岁了,无法自行前往保险公司,只能由儿女陪伴,加之来回路费,去一趟太费事。“之前都能按月发放到存折里,怎么就单方面改成了每个月去县城取呢?来回的路费都不够每月发的20元钱,太折腾人了!”
宁津县人寿保险公司柜台主管李主任称,刘先生办理的是养老金业务,中国人寿保险总公司在2012年10月份下发相关通知,领取满10年的客户,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柜台办理“月转年”业务,将按月发放转换成按年发放,才能继续通过邮政储蓄直接将“养老金”打到存折上。“只要他本人来柜台办理‘月转年’业务,之前没发放的近20个月的钱将一次性补发。如果非要一个月领取一次,只能由本人每月来柜台领取一次,这是总公司的规定。”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