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梳理“弃保”现象,一些人之所以要冒着自己养老的风险而主动出局,主要原因无外乎两个:一个是缴不起,一个是拿不着。众所周知,我国企业与个人的养老金缴费率已经处于世界第一梯队,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为8%。如果是无单位可依的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或者下岗失业人员,则需要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18%左右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较高的缴费费率让小微企业用人成本高企,如果降低工资待遇而保证缴纳养老保险的话,当期收入不高将导致招工难。于是,部分小微企业采取种种办法瞒报、少报参保人员,甚至诱导职工以个体劳动者身份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再给予补贴等办法钻政策空子。而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或者下岗失业人员,其本身收入不高,很多无力全部承担养老保险的缴费额。小微企业以及社会个体缴不起费用,是现行养老保险的一个短板。
更大的问题是,在勉强坚持着缴纳了社保后,未来某个时间节点最终却有可能“拿不着”。比如说退休年龄够了但参保年限还不满15年,或者是延迟退休年龄后参保年限够了却还不到退休年龄,都会拿不到养老保险金。尤其是对流动性大的务工人员来讲,目前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尚不普遍,只要务工人员转移工作地点或者回到老家乡下,就需要重新在当地购买社保。应该说,这种尴尬的现实,才是流动人员“弃保”的诱因。
由此来看,在现行社保的底层,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弃保”既是底层群体对这些问题的无奈与逃避,也是对现行社会养老体制改革的强烈呼声。社会底层群体对未来养老的承担能力原本就脆弱,但恰恰,养老体制的短板又出现在这个群体身上,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难解。但有一条,底层群体同样对未来养老充满担心与期待,只有让他们既缴得起费用、又拿得到养老金,才不至出现“弃保”现象。
具体而言,对底层群体以及小微企业降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从大的方面看,需要加快推进不同养老保险体系的转移接续,打破养老“多轨制”,并筹划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直至全国统筹。事实上,养老改革是当前一盘非常难下的大棋,远不止“延迟退休”这一粒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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