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初,54岁的唐德兴被辞退了,没有了收入的他想要向公司要回养老保险缴费中由单位负责的部分。
只有一份意外商业险
2005年,他在株洲市排水公司找到了一份门卫的工作,每个月工资800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开始,他被安排在公司的霞湾污水处理厂上班。后来被调到了龙泉污水处理厂。在这家污水处理厂,他的岗位是管线工,工资1100元一个月,而仍旧没有签订合同。
唐德兴说,在污水处理厂内,还有不少和他一样的员工。“公司是建设局的下级机构,有编制人员,也有物业公司的员工。除了这两种外,还有一种就是他这样的临时工,既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只买了一份意外商业险。”
排水公司称没有这样的员工
记者找到株洲排水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唐德兴并不是自己单位的员工,而是由一家名为株洲市天元区雅景花卉园(以下简称“雅景花卉园”)劳务派遣的员工,工资由雅景花卉园支付,社保也归他们负责,与自己无关。记者随后联系了雅景花卉园的张姓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确实没有和唐德兴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表示会与株洲排水公司协商处理此事。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科工作人员表示像唐德兴这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调,协调不成可向人社局进行举报,根据法规,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前公司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用以及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由于有多家单位涉入此事,因此是由株洲排水公司还是雅景花卉园来赔偿,则由仲裁机构仲裁后方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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