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笔者从长沙县人社局获悉,2013年度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基准值参照省人社厅的相关规定,暂定为3350元/月。
长沙县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暂定3350元/月工资的300%。
2012年长沙县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暂定3350元/月
长沙县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暂定3350元/月
按政策规定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农场、林场、牧场等)从事农林业生产的职工个人2013年度缴费基数暂为1340元/月。
此外,2013年到龄办理退休待遇计发的人员也暂将3350元/月作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发,不再延期办理退休手续。
据介绍,上述暂定基数从2013年1月开始执行,该标准是一个暂定方案,还将在全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和单位申报基数核准之后,统一进行调整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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