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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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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人社部批复同意,我省2013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已经确定: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7%,上线为20%,下线为7%。

  经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人社部批复同意,我省2013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已经确定: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7%,上线为20%,下线为7%。也就是说,我省2013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最高可涨20%。据了解,该指导线为企业参照指导线而非强制执行。

  工资指导线具有引导和指导功能非强制执行

  据了解,我省从2003年起施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包括本年度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上线、下线。发布工资指导线并不是强制要求所有企业按照指导线的水平给职工增加工资,而是作为一种信号反映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与劳动者工资增长的关系,具有引导和指导功能。

  在岗职工工资最低可涨7%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甘肃省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293号)指出,根据2013年全省经济形势预测和2012年我省经济状况分析,经测算2013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确定为:基准线为17%,上线为20%,下线为7%。适用于我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举例来说,我省某公司上年员工年平均工资为1万元,若参照工资指导线以17%为基准线,则该公司今年工资增长额为1700元,但不能超过增长上线即2000元。

  企业效益好可在17%到20%之间涨工资

  《通知》还指出,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增长比较平稳的企业,在平均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基准线确定;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照下线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省人社厅要求,各市州人社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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