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漏缴3年10个月的社保,62岁的廖伟新近日在T 3航站楼举牌抗议其退休金大幅缩水,同行的包括与其境况相似的61岁老人谭云梯。“如果正常缴纳,我现在早已正常退休,所领取的退休金也能有3000元左右,而不是现在的不到1000元”。老廖称。
市社保局昨日对此进行解释:“按新的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在深圳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继续缴费的,按相关规定补缴。”该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老廖虽是非深户,但在深圳缴费已超过10年,虽然没有满足15年的缴费年限规定,但老廖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直至缴满15年后办理退休,“虽然可以补缴,但老廖的退休年龄也需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也需延后。”而老廖被漏缴的3年10个月的社保,能不能追缴?对此,深圳市社保局解释,已超过两年追缴时限,不能追缴,只能补缴。该负责人解释称,行政处罚年限就是两年内,超过两年的违法行为,政府部门不能查处。社保部门再次提醒,在职的参保员工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参保情况,发现用人单位有少缴或漏缴的情况,一定要及时举报。(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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