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可享受哪些社保待遇?昨日,记者从全省人社系统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专题研讨会获悉,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如果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遗属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基金提供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据了解,丧葬补助金是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是为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的基本生活费用。以往,职工死亡后,如果所在企业效益不好,其遗属(未成年子女、老伴等)往往难以按时得到这些相关待遇。
相比以前的规定,社保法对所需资金的来源进行了明确,所需资金都要从基本养老保险金中支付。这意味着,今后只要符合条件,遗属都能及时拿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此外,按照现行规定,参保人员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不符合病退条件时,便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如果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又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整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变。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