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农保实施以来,大丰市已有近9万年满60周岁的农民享受了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根据新农保的政策规定,这些符合享受基础养老金条件的对象必须是纯农业户口。该市人社局在基础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发现一些既无条件缴纳城镇养老保险又不属于新农保保障范围的“夹心层”,这些群体没有享受到任何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待遇,他们主要是市区及各镇小城镇户口、定销户口、农转非户口等各类老龄非农人员。
为解决这群“夹心层”的实际问题,今年10月8日,大丰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讨论会办,决定在新农保的基础上将基础养老金享受范围扩大,即在政策原先明确的纯农业户口的基础上,将小城镇户口、定销户口、农转非等各类非农户口人员也纳入发放范围,申报者须年满60周岁,此前未享受任何社会养老保障和社会福利待遇,发放标准每人每月60元。
11月18日大丰市下发了《城镇老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19日召开全市各镇劳动保障所及居委会负责人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并通过手机短信和广播、电视将《方案》告之群众。《方案》明确符合条件的城镇老居民须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填表申报。居委会对申报人情况进行初审并公示后,上报所在辖区劳动保障所。各镇劳动保障所审核后报大丰市人社局农保处批准。本月底前大丰市人社局农保处将对首批申报者进行集中审批,首批申领者基础养老金发放时间从今年12月起计算。未及时申报者以后每月20日前可上报申报材料,审批后将列入下月发放计划。
昨天,在大中镇人民北路居委会,有很多像葛林一样符合条件的城镇老居民前来咨询。葛奶奶递交申报表后对居委会工作人员说:“今年12月起我也将有本养老金存折本,也能月月领‘工资’了,党的政策真是好。”据不完全统计,大丰市现有2万多名像葛奶奶这样符合申领条件的城镇老居民。
据盐城市人社局农保处负责人介绍,大丰市这一惠民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该市真正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这在我省尚属首家,是大丰市全面小康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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