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时必须先公示,再办理审批手续,以增加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强调:全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公示或公示期内有人举报者不得办提前退休手续。
今后,凡我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其个人资料均须经县(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省属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后,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云南劳动保障网(www。ynl。gov。cn)上公示10天,以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871-7195702。公示期满无举报者,方可审批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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