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期调研了解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近年来在各地顺利推进,一些地区扩面覆盖较快,养老金发放进入常态化,但参保居民和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偏低,不到各地低保金一半,难以有效发挥养老保障功能,亟须从提高基础养老金、夯实个人账户、推动居民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方面调整完善。
养老待遇不及低保一半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涵盖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部分省市则“合二为一”,统一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显示,自2009年和2011年分别启动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以来,目前已基本实现制度上的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参保人数达到4.95亿人。
作为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的重庆,早在2011年就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并轨“合一”。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周平介绍,截至2013年上半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126万人,其中中青年人员779万人,老龄人员347万人。周平表示,城乡居保覆盖较快,一是根据参保办法,城乡居民家庭里的中青年人员参保后,老龄人员即便不缴费,也能领取一定额度养老金;二是缴费档次和额度较低,年均100至1000元,参保人员大多能够承受。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覆盖很快,但待遇偏低正成为参保居民和基层干部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
重庆市财政局统计表明,2013年1至6月,重庆347万城乡居保老龄参保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待遇仅为86元。巴南区鱼洞街道新民街社区居委会主任杨柳介绍,目前社区60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每月领取养老金80元,年满70岁的也只有90元,远不及每月330元的低保金。而在四川、湖北等省份一些财力相对较差的地区,老龄参保人员每月养老金最低只有55元;即便像浙江等发达省份,城乡居民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仅为100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统计,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为81元,而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我国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分别为每人每月352元和189元,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还不到农村低保的二分之一。
个人账户薄弱养老功能难显现
记者了解到,造成当前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偏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城乡居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资金构成,但目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大多数属于不缴费参保的老年人,没有个人账户资金,只能领取基础养老金;二是基础养老金初始标准出台后,多年未做调整。重庆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局长赵明华介绍,目前的标准于2009年实行,中央确定为55元,地方政府可根据情况提高,但实际上多数地方尤其是中西部省市的基础养老金多年未提升;三是参保缴费标准偏低,个人账户积累非常有限。目前,各省市城乡居保缴费标准大多在每年100至1000元之间,在基础养老金不变的情况下,即便按最高标准缴满15年,每月养老金也不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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