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女士:我老公一直从事锅炉工工作,在现在这家企业工作已满八年,加上原来的工作单位,超过了做此类工作十年的标准,而且现在年龄已过了五十五周岁,依据国家关于特殊行业的退休年龄条件,已完全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我们多次与这家单位交涉要求办理退休手续,但单位就是不给办理,说我老公没在其单位干满十年,而且这个待遇只给予原先的老职工。请问律师单位这种说法合理吗?
饶律师:不合理,也不合法。国家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依此规定,你老公完全符合办理退休的相关条件。因此,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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