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连年上调养老金水平的目的并非是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差距,而是因为制度本身就要求按照物价和工资的增长水平来做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经过“十连涨”之后,已从2005年的月人均700元提升到今年的超过2000元。在东部发达地区和一些大城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远远高于全国水平。
以北京为例,2012年北京市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为2773元,当年的月社会平均工资为5223元,替代率在53%左右。今年在去年人均养老金基础上再增加10%后,平均数将突破3000元,这将有助于改善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
昨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养老金提高政策还将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因此政策而受益。
会议提出,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下一步,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在社保系统内部,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简称为“调待”。在“十连涨”之前,企业职工养老金也会每年调整,但并不是采取这样按照比例调整的方式,而是采用绝对数,各地会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涨几十元或是上百元,但这种方式受到诟病,后改为按比例增长的方式。
据本报记者了解,虽然中央刚刚决定上调养老金,但根据惯例各地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制定上调的具体文件,先由省一级劳动保障厅根据人社部的相关通知来制定政策,各地再依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细则。过去数年的经验显示,各省将在一个月之后出台具体政策,对于一月份增加的养老金会进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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