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2011年1月1日起,市级机关和南六县公务员津补贴标准由目前的年人均23520元提高到28520元,年人均增加5000元,北六县(区)按年人均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增加,由县区自定,执行情况报市政府备案。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补贴水平继续执行省上相关规定,其中离休人员补贴水平执行同职级在职人员的90%,退休人员补贴水平执行同职级在职人员的70%。
据悉,此次工资改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参照此标准同步执行,调整提高的津补贴于6月1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此次津补贴标准调整后,榆林市公务员津补贴标准在全省各地市仅次于杨凌和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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