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宁波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2年1月1日起,北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又有提高。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调整上,北仑区土保享受待遇原分为每月550元、500元、450元三档,经调整后每人每月提高50元,即为每人每月600元、550元和500元三档。
同时,土保参保缴费标准也同步提高,具体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人员参保缴费标准调整为1档60000元,2档43000元,3档26000元;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则按年龄段进行了详细划分。
此外,自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月110元调整为140元。与此同时,对按政策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未叠加享受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遗属和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和保养人员生活费等其他养老保障待遇的,另予增发每月20元,即提高至每月160元。对未满60周岁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也另予增发每月20元,即为每月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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