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市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建立以来首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4年1月1日起,全市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每人每月60元,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
同时,新农保和城居保每个缴费档次对应的参保缴费补贴各增加10元,达到每人每年40-80元。这是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建立以来首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
此外,我市2013年已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按照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2014年,我市将推进新农保和城居保两种保险制度并轨,并适当增设城乡居保缴费档次,鼓励城乡居民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参保档次,提高将来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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